导读:3·15打假在行动 兰州市七里河消防大队严厉打击无资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3·15打假在行动 兰州市七里河消防大队严厉打击无资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2019年2月25日,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消防大队接到甘肃恒居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银滩花园物业举报,兰州诚明消防器材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强制向银滩花园商铺进行灭火器充装、维修。
接到举报后,七里河消防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马滩路66号的甘肃恒居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银滩花园小区进行现场核查,办案人员了解到强制更换消防器材的单位系兰州诚明消防器材销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杨天明。该公司人员于2019年2月25日来到银滩花园小区,将10家店铺内的49具灭火器收回检测并收取相关费用。部分业主对此要求提出质疑,双方发生小规模冲突。物业赶到制止时。冲突过后,该公司人员驾车逃逸,并带走一家业主店内的灭火器两具,声称不缴费不退回灭火器。
经调查,兰州诚明消防器材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向银滩花园小区商铺进行灭火器充装、维修情况属实,该单位未取得资质擅自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36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未取得资质,擅自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七里河区消防大队拟给予兰州诚明消防器材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此次案件反映了部分商家利用业主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清楚的盲区推销自己的业务,打制度规定的擦边球。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50444-2008)规定,对于常见的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场5年内不需要维修,之后每两年进行一次维护。监督执法人员对商铺业主进行了提醒,广大业主应提高防范意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通讯员:杨馥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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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副部长黄明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和部长办公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等。强调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是当前全国应急管理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要把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四句话方针”作为全体应急管理干部的根本遵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迎难而上,奋发有为,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应急管理事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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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每年发生工伤死亡人数约为110万人,在110万工伤死亡人数当中,有接近1/4的人是由于在施工过程当中没有实施正确操作而造成伤害死亡的。目前,我国每年因建筑工伤事故死亡人数约为13万人,这意味着平均每天就有356人因工伤事故死亡。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消防相关设施已经随处可见了,它们的存在就是以备不时之需。虽然平时用不到,但危急关头确实要靠它救命。明明如此重要,却出现了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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