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现状

文章来源:互联网      责任编辑:中北国泰      编辑时间:2019-03-29

导读:​2012年5月份,由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以公通字〔2012〕28号印发《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依靠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整合社会管理资源

2012年5月份,由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以公通字〔2012〕28号印发《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依靠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城市街道办事处以社区为单元,在乡镇人民政府以村屯为单元,划分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实施动态管理,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思路。

但从近几年来网格化工作开展情况来看,由于现有行政体制、历史原因以及人们习惯性思维的制约,在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工作不同程度存在重形式、轻管理、重部署、轻落实现象,往往是公安消防部门推一推就动一动,许多具体工作措施并未真正落到实处。下面,笔者结合几年来的基层工作经验,就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现状

(一)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虚而不实。就目前许昌实际,各级政府虽然都建立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考评机制,层层签订了责任书,但是辖区内一旦发生了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在实际执行中,部分政府出于保护地方干部的动机出发,很少真正落实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不到位;在上级督察和日常检查过程中,针对部分乡镇(街道)、村(社区)未落实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行为,各级所制定的奖惩考评机制却无法落实到位,导致了部分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仅仅停留在会上、墙上、文件中,消防网格化管理形同虚设,没有真正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监管网格;(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能力不强。一是管理人员消防常识水平参差不齐。这些人主要集中于中、小网格人员,这主要是因为人员对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常识的一知半解,往往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消防宣传等工作中束手无策;二是多部门各自为政,缺乏必要的沟通。各级综治办、公安、民政、工商、安监等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联合执法、定期分析研判等工作机制有待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有待创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有待突破。

(三)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疏于开展。少数乡镇的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人员常常由乡镇(街道)安监站站长兼职担任,除开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因素外,一岗多职的现象也十分普遍,甚至有些乡镇未设置专门的消防工作办公室,导致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衔接出现了断档;而设置消防工作办公室的乡镇(街道),往往只是挂块牌子,缺少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人、财、物保障;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虽然已制定了相关消防安全管理的组织、制度、队伍、设施、检查、宣传等工作标准,但可操作性程度不高。

(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思想不重视。一是少数基层领导认为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又费精力、又费时间、又费资金,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短期内看不出经济效益,主观上认为消防安全抓与不抓一个样,在思想深处存在抵触情绪,主观能动性不高;二是少数基层领导对网格化管理的基本要求不深入研究,对上级部署的各项具体工作消极应付、得过且过;三是少数基层领导重发展、轻安全,对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消防安全工作是公安消防部门的事,与自已本职工作关系不大,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执行不力现象。

二、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举措(一)明确各级责任,责任落实到人。要严格按照市(县)政府抓面,乡镇抓片、社区(行政村)抓块、居民楼院(村组)抓点的模式,落实大中小三级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明确市(县)级领导分包情况,对分工联系乡镇的消防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建立健全一长三员机制,乡镇领导要对分工联系的社区、行政村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组织社区、行政村开展消防检查、消防宣传等群众性消防工作,乡镇领导要认真研究本辖区的消防安全现状,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督促解决影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社区、行政村要发挥其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新型组织架构模式,明确负责消防管理工作的人员,负责组织制订居民防火公约、开展消防检查、消防宣传等群众性消防工作,社区服务中心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民生服务内容,为群众提供消防工作咨询、消防常识宣传等一站式社区消防安全服务;居民楼院、村组要整合各种民间组织,将消防检查、巡防、宣传纳入保安联防、村民自治小组等工作范围,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实现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大中小网格体系。以市(县)级政府为单元建立大网格,将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指导工作纳入市(县)级领导干部分工范围;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建立中网格,将行政村、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指导工作纳入乡镇领导干部分工范围;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建立小网格,将辖区内的自然村、社会单位、居民楼院等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划分到具体的村(社区)委会班子成员,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覆盖、无盲区。

(三)不断推进消防网格化信息化管理。借助当前正在推动的智慧城市建设和大数据运用,逐步将消防网格化管理向智能化、系统化、信息化的发展方向靠近,同时将重点单位开展的户籍化管理方式运用到网格管理工作中,对辖区范围内的单位场所、居民楼院逐一排查登记,分类建立专门的消防工作档案台帐,及时登记检查发现以及督促整改完毕的火灾隐患信息,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和居民楼院实行动态管理,为分析研判辖区火灾形势、隐患类型、问题成因以及解决办法提供第一手资料和参考数据。

(四)充实完善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要深入研究消防部门、派出所和大中小三级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关系,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流程顺畅、组织严密、渠道畅通;在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中,要落实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四级整改工作机制,行政村和社区负责排查整改辖区内社会单位和居民家庭中的一般隐患,乡镇负责排查整改辖区范围内的较大隐患,消防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派出所移交的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乡镇和行政村(社区)移交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五)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考评机制。这需要消防部门积极向政府领导积极汇报,切实将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纳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考评范围,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同奖惩,以考评机制促工作落实,实行消防工作一票否决。各级政府要设立消防奖励专项经费,对工作完成较好的单位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因网格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辖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倒查,绝不姑息迁就。

三、结语

综上所述,消防网格化管理是当前各级政府必须重视的重要工作之一,对于火灾防控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而网格化是一种现代化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在对其进行应用时,要强化领导层的网格化应用意识,加大资金投入,注重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以提升网格化在消防安全管理中的应用效率。

此文刊登于《消防界》2017年11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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