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指导意见》指出,建设海绵城市,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有利于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扩大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指导意见》从加强规划引领、统筹有序建设、完善支持政策、抓好组织落实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十项具体措施。一是科学编制规划。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城市规划的刚性控制指标,建立区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二是严格实施规划。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在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三是完善标准规范。抓紧修订完善与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标准规范。四是统筹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从2015年起,城市新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要结合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等,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建立工程项目储备制度,避免大拆大建。五是推进海绵型建筑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易涝点改造,实施雨污分流,科学布局建设雨水调蓄设施。六是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和自然生态修复。推广海绵型公园和绿地,消纳自身雨水,并为蓄滞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加强对城市坑塘、河湖、湿地等水体的保护与生态修复。七是创新建设运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鼓励技术企业与金融资本结合,采用总承包方式承接相关建设项目,发挥整体效益。八是加大政府投入。中央财政要积极引导海绵城市建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九是完善融资支持。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列入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等。十是抓好组织落实。城市人民政府是海绵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等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做好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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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副部长黄明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和部长办公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等。强调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是当前全国应急管理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要把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四句话方针”作为全体应急管理干部的根本遵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迎难而上,奋发有为,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应急管理事业新局面。
为了充分发挥全国建筑幕墙门窗专业领域内企业、科研机构、检测机构、高等院校、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认证机构等方面专家的作用,更好地开展本领域的标准化工作,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全国建筑幕墙门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8),工作领域与国际标准化组织门和窗技术委员会(ISO/TC162)相关联。
全世界每年发生工伤死亡人数约为110万人,在110万工伤死亡人数当中,有接近1/4的人是由于在施工过程当中没有实施正确操作而造成伤害死亡的。目前,我国每年因建筑工伤事故死亡人数约为13万人,这意味着平均每天就有356人因工伤事故死亡。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消防相关设施已经随处可见了,它们的存在就是以备不时之需。虽然平时用不到,但危急关头确实要靠它救命。明明如此重要,却出现了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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