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消防应急灯具属建筑防火构配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消防应急照明灯和消防应急标志灯,也称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应急灯具属建筑防火构配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消防应急照明灯和消防应急标志灯,也称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其主要作用是在火灾时正常照明系统 不能再提供照明的情况下,为人员安全疏散、特殊岗位坚持工作以及灭火救援行动提供保障,设置的最基本要求是建筑内的人无论处于任何公共部位都可以通过借助 一定的照度容易地识别安全出口的位置及规定的疏散路线。
大量的火灾案例表明,公共建筑由于安全疏散设施设置不合理或疏散不畅,人员在火灾 中不能正确的发现或识别安全出口所处位置,是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消防应急灯具在火灾中能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应当引起我们高度重 视。笔者结合多年工作实际,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的相关规定,就消防应急灯具在建筑中的应用谈谈自 己的观点。
《建规》第11.3.1条规定: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
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
3、观众厅,建筑面积超过4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
4、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
5、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
《建规》第11.3.4条规定: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建规》第11.3.5条规定: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1、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m2的展览建筑;
2、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地上商店;
3、总建筑面积超过5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建 规》将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单独列为一个章节进行了全面规范,与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相比,明显扩大了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设置范围, 突出了消防应急标志灯设置的强制性,如规定普通的民用建筑(除住宅外)、厂房(仓库)的规定部位均应设置消防应急灯具,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除丁 戊类以外的厂房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门等部位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建筑和地下(半地下)商店及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等建筑增设 地面灯光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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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副部长黄明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和部长办公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等。强调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是当前全国应急管理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要把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四句话方针”作为全体应急管理干部的根本遵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迎难而上,奋发有为,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应急管理事业新局面。
为了充分发挥全国建筑幕墙门窗专业领域内企业、科研机构、检测机构、高等院校、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认证机构等方面专家的作用,更好地开展本领域的标准化工作,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全国建筑幕墙门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8),工作领域与国际标准化组织门和窗技术委员会(ISO/TC162)相关联。
全世界每年发生工伤死亡人数约为110万人,在110万工伤死亡人数当中,有接近1/4的人是由于在施工过程当中没有实施正确操作而造成伤害死亡的。目前,我国每年因建筑工伤事故死亡人数约为13万人,这意味着平均每天就有356人因工伤事故死亡。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消防相关设施已经随处可见了,它们的存在就是以备不时之需。虽然平时用不到,但危急关头确实要靠它救命。明明如此重要,却出现了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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